自2012年1月1日起,栾城县免除县区内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一、免费对象 凡户籍在该县辖区内的城乡居(村)民;驻栾部队现役军人;驻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栾城县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享受免费范围内的惠民殡葬政策。
二、免费项目 每具遗体火化,免收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640元: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40元(本县行政区域内);平板式火化炉遗体火化费250元;普通遗体冷藏柜三天遗体存放费用150元(殡仪馆内)。对县辖区内烈士遗属、省级以上劳模、低保户、百岁老人,在免收三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县财政每人再增加500元补助用于骨灰存放及购置骨灰盒。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过程中,选用其他殡仪服务项目,超出免费范围的费用自理。
三、费用免除方式 凡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丧属或单位须持逝者死亡证明(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信)、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由殡仪馆办理免费手续,由县财政按每火化一具遗体640元标准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