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指南>资讯详情
海葬服务指南
2016-03-30

骨灰撒海地点:渤海湾天津港海域

海葬服务流程:3月初通过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海葬通告,3月中旬接受海葬报名(电话、现场均可报名),4月上旬报名结束,4月中旬核实信息、4月下旬组织海葬。

报名方式:报名者可拨打电话3716292(正常工作时间)、3715535(周六、日),也可到唐山市殡葬管理处直接报名(唐山市路北区钢厂道20号)。

免费对象:具有唐山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死亡后海葬,可免除海葬基本费用。

免费项目及金额:一具骨灰及2名家属的车船费、保险费、骨灰保管费、鲜花及辅助材料费,共计1000元。

说明:一具骨灰最多允许随行4名家属,超出免费名额的,每人需交纳200元车船费。

报名手续和所需材料:海葬手续需逝者直系亲属本人办理,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故者骨灰寄存证或火化证原件、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公安部门或街道、社区、村(居)委会任一部门开具的经办人与故者关系证明信。

(4)海葬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海葬减免要求的需提交逝者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